本帖最后由 天空之星 于 2013-9-11 10:43 编辑
美国华人做陪审员的细节(续)*
并不复杂的案情 2006年9月19日,纽约皇后区125街一家中东人经营的杂货店在11点多钟时遭到抢劫。有三位蒙面人,其中有一名持枪者,抢走了3000美金。 持枪蒙面者先进入店里,用枪威胁正在数钱收银的人交出现金,两名蒙面人随后进入,拉下了店门,同时发现店里还有一名员工,把收银的人和员工关在店的冷藏间,并抢走了他们的手机,19支雪茄烟,逃离现场。 随后不久,这伙劫犯因为行迹可疑,被巡逻的警察搜查,结果从他们的车上搜出一把手枪,3个蒙面面具,以及每人车座下面搜到600美金,其中有800美金是藏在司机后背座位下。连司机一共抓到4个人,其中有三个20岁以下的青年,只有司机当时是35岁。 2006年审判时,开车的司机说,他只是为他们开车,并不知道他们去抢劫,放在司机后背座位下的钱也不是他的。 但2年后,案情出现转机,因为三个抢劫人中有一位,出庭指证那位司机,证明抢劫的枪是司机给的,并给他们钱买面具,他还负责侦察哪一家店可以下手。本来看好了街角处的一家店,因为门口有人喝酒不好下手,看到案发这家店,只有一个在数钱,就决定抢这家,司机在放风,并接应。分脏时他分得了800美元。 被告律师再三多狡辩,认为22岁的小伙子是为了减刑,故意污赖被告。因为如果小伙子指证,立功,他的刑期可以从15年减到6年。 结果陪审团一致裁定司机有罪,最后他本人也认罪,法官判决被告9项罪名成立。 案件审理完了之后,法官感谢陪各位陪审员对政府的帮助。陪审员很耽心错判冤枉他了被告,去问法官。法官这才告诉迈克他们,被告37岁,以前有三次作案前科,陪审员们没有冤枉他。当时没有告诉他以前的情况,只是讲了本案本身的事,怕影响陪审员的判断。 这下,迈克他们才安了心。 至此,迈克的这次“法庭历险记”终于完结了。我们常开玩笑说,迈克这次也算是做了一次伸张正义的英雄。。。 细想来,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还是挺有意思的。有人开玩笑说:什么是陪审制度的特点呢?就是“外行”与“内行”平起平坐,一起审案,由“外行”定罪,“内行”量刑的制度。关于这个内容,下次还会再和大家分享一些,感兴趣的朋友,敬请期待吧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