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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的每日心情 | 开心 2019-1-6 21:4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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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9-4 10:04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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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yadown 于 2013-9-4 13:04 编辑
2013年9月1日,山西太原,中北大学汾河水库一名27岁男青年在此野泳遇险呼救,附近过路一村民连忙脱衣跳水营救,但因水流湍急双双溺水身亡。
见义勇为是一种应该提倡的风气,但是对于见义勇为的方式,应该量力而行。社会倡导的是力所能及的见义勇为,鼓励的是有勇有谋的见义智为,“赖宁式”的义举,留下来的是不尽的反思与悲痛。明知不可为而为之,只能是伤害的延伸与扩张。勇敢需要智慧的引导,“救人有风险,出手需谨慎”,或许带有一丝功利的色彩,但从另一个角度看,却也是对遇事需沉着冷静、见义智为的忠告。
见义勇为已不仅仅是一个人的道德问题,更是一个事关安全教育的重要问题,我们不但要教育未成年人,更要教育所有的人,发生危险时不要进行盲目的施救,要理性地应对危险事件。救人的前提是,先要自我保护、自我救助:如遇到手持凶器的歹徒,可拨打报警电话,不能轻易挺身而出;碰到小孩落水和山林失火,自己不会游泳,或者无力灭火,就不要盲目下水、上山,而应大声呼叫,请周围的人帮忙;见到坏人作案,自己无力抗衡,可就近报警,有条件的也可以隐蔽跟踪,为公安机关提供有用的线索。有人或许会说,这种理念会否与传统的道德教育观念相背离。但实际上,见义勇为与量力救人并不矛盾,见义勇为强调主观上的自觉救助意识,量力救人则强调客观上的救助方式。我们在提倡见义勇为的同时,更要倡导见义“智”为,避免无谓的牺牲。
所以,我们应有效开展对所有人的生命意识教育、生命安全教育、灾难防范与应对教育,可以说是当务之急,更是长远之策。向全体国民普及安全知识,只能依靠宣传教育。因为他们没有时间、没有精力、没有兴趣接受教育,只有以宣传的方式来达到教育的目的。当然,宣传的过程也就是一种教育的过程,应利用各种媒体来安全知识,做到电视中有影、电台里有声、报刊杂志上有名,让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感知安全、关注安全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,强化群众的安全意识以及自救互救的能力。
但愿,通过我们各方的努力,通过对全体国民的安全常识的普及,能够增强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,使人们不再因无知而无所作为、不再因无畏而胡乱作为、不再因惊慌而盲目作为、不再因“义”而无能却为。
[相同事件]
2012年6月9日,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高家村附近的松花江江边发生一起溺水事件,1名女中学生在岸边洗手时不慎滑入江中,5名同学手拉手营救,4名学生遇难。他们都是方台中学学生。
2012年7月21日上午,洛阳市新安县电视台31岁的女编辑何明霞同家人在焦作孟州市黄河段散步时,听到一名落水女孩的呼救,不会游泳的何明霞和嫂子奋不顾身下水救人,但是不幸被激流卷走。21日下午,何明霞的遗体已被打捞上岸。截至22日,对何明霞嫂子和落水女孩的搜救工作还在进行中。女编辑救人遇难感动了众多网友,但也有网友反思,见义勇为也需量力而行。
2013年5月11日上午11时,惠州市博罗县罗阳一中8名初中二年级学生相约一起到博罗县滨江路的东江边烧烤。途中,一名男同学下江游泳时不幸溺水,其4位同学发现后手牵着手去救他,结果不幸一齐落入江中失踪。其余3位同学见此情况,立刻报警求助。4名学生手牵手救落水同学结果全部溺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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